父母找了新伴侣怎么办离婚

如果父母想要和新伴侣离婚,需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以下为你分别介绍具体流程。

若选择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选择诉讼离婚:

1. 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立案: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审理: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进行举证质证等。

4. 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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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这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为诉讼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