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嫁了昭通人想要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应明确上述各项协商内容。接下来,夫妻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若双方在昭通共同生活,通常可以在昭通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离婚冷静期,期限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即昭通当地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支持自己诉求的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在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保障了当事人在冷静思考后再决定是否真正离婚。
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规定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为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保证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