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暴的男人提出离婚,另一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若也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进行协商。对于子女抚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财产分割方面,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不同意离婚,对方可能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被家暴方需要积极应诉。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若能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无论最终是否离婚,在遭遇家暴时都应及时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些法律规定为遭受家暴的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