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婆要离婚并跑外地去了,可参考以下做法。
如果您也同意离婚,两人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她在外地,也可以共同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先申请,30天冷静期过后,再在30天内一起去领取离婚证。要是她不愿意回来办理,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您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向您老婆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您可以向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您不想离婚,首先要尝试和老婆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她想要离婚的原因,表达您对这段婚姻的重视和挽回的意愿。如果她愿意倾诉,认真倾听她的想法和不满,尝试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她的亲朋好友间接了解她的情况和想法,让他们帮忙传达您的心意和态度。在沟通过程中,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并承诺改正。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法律规定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提供了依据。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