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经历离婚又生病时,可从以下方面应对:
在经济层面,若因生病导致经济困难,且在离婚时存在应分割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以获取更多经济支持用于治病。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医疗保险,要及时了解保险的报销流程和范围,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报销,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若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当地低保等救助条件,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
在生活照料方面,若生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自理,可联系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请求他们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帮助。如果没有近亲属可以依靠,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护工来照顾自己。
在心理调适方面,离婚和生病双重打击下,很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可以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也可以和身边信任的朋友倾诉,分享自己的感受,获得情感上的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为离婚后发现财产问题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关于医疗保险,我国有完善的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根据相关医保法规,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这是公民的基本权益保障。
在社会救助方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多种救助形式,对于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可依据该办法申请相应救助。这些法律规定为经历离婚又生病的人在经济、生活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和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