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是“无赖”且想离婚,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处理办法。若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只是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因男方的不配合出现分歧,那么可以先尝试与男方沟通协商。在沟通时保持冷静理智,明确表达自己对于离婚相关事项的诉求和想法,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要是男方不仅无赖,还存在故意拖延、拒绝沟通协商等情况,导致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例如,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产权归属等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要提供自己更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在面对无赖男方可能出现的一些不当行为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比如男方可能会有威胁、骚扰等行为,此时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保护,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规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赋予了一方在无法协议离婚时通过诉讼离婚的权利,并且明确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为在离婚过程中遭受威胁、暴力等情况的一方提供了法律保护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