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老人争孩子,这里的“争孩子”一般指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在法律上,抚养权是父母的权利,老人本身并没有直接的抚养权,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涉及老人对孩子抚养问题的争取。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处理办法。
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老人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如果父母协商一致,考虑到老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通过协议确定由老人在一定时间内照顾孩子。不过从法律层面,父母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负有主要责任。
若父母一方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另一方有抚养能力但老人坚持抚养孩子,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老人的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
要是父母双方都死亡或都丧失抚养能力,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老人需要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在处理离婚老人争孩子抚养权问题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