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没有办离婚怎么办

分居两年没有办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结束婚姻关系,分别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平和、高效的方式。夫妻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提起离婚诉讼。虽然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需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需满足因感情不和导致且连续分居满两年,同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分居两年没有办离婚怎么办(0)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引。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此条规定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判离情形之一,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格审查分居的原因和时间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