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亲家有暧昧情况,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较为平和的方式。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比如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方式和期限;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包括发现亲家暧昧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虽然亲家暧昧本身不一定直接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但如果能证明这种情况对夫妻关系产生了严重影响,导致感情无法挽回,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判决标准提供了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