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制度遵循两项基本原则:保护婚姻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起诉离婚是否会被判离,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以下内容将详细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再次起诉离婚的规定及其判决标准。
一、再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再次起诉离婚是否被判离,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1.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即双方之间是否已丧失夫妻感情,同居生活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自上次诉讼后的事实、态度和表现等因素进行认定。
2. 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尽量促使夫妻和好。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二、再次起诉离婚会因为上次撤诉而被驳回吗?
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不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只要夫妻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以上次撤诉为由驳回起诉。
三、再次起诉离婚必须间隔多长时间?
《婚姻法》没有规定再次起诉离婚的间隔时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再次起诉离婚是否被判离,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主要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调解是否无效。法律对再次起诉离婚的间隔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夫妻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予以支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