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病逝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无需再办理离婚手续。因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而一方死亡是婚姻关系消灭的法定情形之一。
在妻子病逝后,你需要处理一些相关事务。死亡证明的开具,家属可以凭借相关证件到医院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妻子的死亡证明。这是后续一系列事务办理的重要凭证。
户籍信息的变更,你需要携带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妻子户籍的注销手续,同时也可以申请变更自己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更为“丧偶”。
关于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你所有,其余的作为妻子的遗产进行分配。如果妻子生前立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会均等分配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因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产生同样的法律效果,所以当妻子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自死亡之时起自动解除。
在财产继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些法律条文为处理妻子病逝后的财产分割和继承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