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协商。尝试与女方坦诚地交流,让她了解你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和内心的顾虑。也要倾听女方的想法和感受,也许她也有自己对于家庭经济状况的规划和期待。双方可以共同探讨如何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比如制定合理的家庭理财计划,寻找增加收入的途径等。说不定在沟通之后,你会发现女方家里的经济情况并没有成为你们婚姻不可逾越的障碍。
寻求家庭和朋友的帮助。可以和双方的家人、共同的朋友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可能站在不同的角度,能给你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看法和解决办法。而且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和调解,也有助于缓解你们之间因为经济问题产生的矛盾。
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努力,你仍然认为无法继续维持这段婚姻,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在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是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
而对于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因为女方家里穷而想离婚,在诉讼离婚时,法院也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