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离婚期间打算去国外演话剧,需要从离婚程序和出国手续两方面来考虑处理办法。
在离婚程序方面,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此期间,如果一方要去国外演话剧,需要确保在冷静期届满后能按时回国办理后续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回国,可能会影响离婚登记的完成,需与婚姻登记机关沟通具体解决办法。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若打算去国外演话剧,需要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是原告,在未获得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去国外前最好与法院沟通,看能否通过线上方式参与诉讼等。
在出国手续方面,需要办理护照、签证等。一般来说,只要没有涉及未了结的司法案件限制出境等情况,正常申请护照是可以的。拿到护照后,根据要前往国家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演出签证等。要考虑演出合同的签订、演出报酬的支付等问题,确保自身权益在国外演出期间得到保障。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规定了协议离婚的程序和冷静期制度,保障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有足够时间慎重考虑。在诉讼离婚中,《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出庭等有明确规定,目的是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司法公正。关于出国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对公民出国的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在离婚期间去国外演话剧,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离婚事宜和办理出国手续,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在国外演出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演出行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