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协商:当事人自行沟通,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保护双方关系,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约定。例如,一方经济困难,双方可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或延长支付周期。
2. 申请调解:若双方协商不成,可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如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会站在中立角度,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比如,在社区调解中,调解员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给出合理调解方案。
3. 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决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 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 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抚养费争议的解决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也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法院判决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在处理离婚抚养费争议时,应严格遵循这些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和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