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横财,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部分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与前配偶无关。因为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在财产方面的共有关系也随之结束。离婚后所获得的财产,无论是通过继承、中奖、投资获利还是其他方式获得的横财,只要是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取得,一般都归个人所有。
例如,在一场离婚案件中,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分割完共同财产。之后一方购买彩票中了大奖,这笔奖金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前配偶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离婚时有未处理的财产纠纷,或者双方存在关于财产的特殊约定,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特定时间内获得某种类型的财产,要给予对方一定比例的补偿,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横财实际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已经确定或应得,但由于某些原因在离婚后才实际获得,前配偶可能有权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例如,在婚姻期间一方已经完成了一项专利发明,但在离婚后才获得专利授权和相应的巨额报酬,这种情况下,前配偶可能有理由主张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明确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式。而离婚后一方获得的财产,因为已经脱离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所以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特殊约定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离婚协议或其他约定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双方就应当遵守约定。
对于离婚后才实际获得但应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若要重新分割,需要遵循《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