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赡养孩子通常指的是抚养孩子相关事宜,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及处理办法。
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都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一般来说,抚养费应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确定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和义务,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为解决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