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父母离婚却没有离婚证,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但没有拿到离婚证。在我国,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若没有拿到离婚证,意味着离婚程序未完成,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若想完成离婚,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情况,若是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由人民法判决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本来就没有离婚证,而是会有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联系当时审理案件的法院,申请查阅并复印档案中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法院会加盖档案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种情况,若曾经办理过协议离婚,但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父母离婚了没有离婚证怎么办(0)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