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表述可能有误,应该是夫妻离婚小孩没人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一是双方协商轮流照顾孩子。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生活安排,制定一个合理的轮流照顾孩子的时间表,比如一方照顾一周或者一个月,这样既能保证孩子得到足够的陪伴,也能让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分担照顾孩子的责任。
二是委托亲属帮忙照顾。可以和双方的父母等亲属沟通,请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帮忙照顾孩子。亲属通常会出于亲情愿意提供帮助,不过要注意给予亲属一定的感谢和适当的补贴,以弥补他们照顾孩子的付出。
三是聘请专业保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一位有经验、有资质的保姆来照顾孩子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在聘请保姆时,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对保姆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和面试,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
四是选择合适的托育机构。现在有很多专业的托育机构,能够为孩子提供专业的照顾和教育。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和需求,选择口碑好、资质全的托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即使离婚,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孩子。如果双方都以没人带孩子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如果一方因为照顾孩子存在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在确定孩子抚养权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果一方确实存在无法照顾孩子的客观困难,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