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后对方放大招,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对方的行为激怒而失去理智。以下是一些具体应对措施:
如果对方在财产方面有不合理举动,比如隐匿、转移财产,你需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这些证据能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证明对方的不当行为。若涉及之前未分割清楚的财产,可依据法律规定,在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等情况的一定期限内(一般是三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对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发难,例如突然拒绝你探视子女,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拒绝的原因,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你的探视权。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进行言语威胁、骚扰,甚至实施暴力行为,你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比如向亲友求助、搬离现居住地址等。收集对方威胁、骚扰的证据,如短信、电话录音、视频等,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的治安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接近你及你的亲属。
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子女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人身安全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赋予了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