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收集相关证据。需要全面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各类证据。比如,若因欺诈、胁迫签订协议,要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若因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失效,需找出对应的法律条文以及能证明协议违反该规定的材料。
第二,明确诉讼请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诉讼请求。如果是财产分割问题,可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子女抚养问题,可要求法院重新判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等。
第三,整理财产和子女情况材料。详细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目前的状态,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准备好孩子的出生证明、生活学习情况等材料,为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提供依据。
第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
第五,积极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按照法官的指引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离婚协议失效的原因通常有多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下,合同无效。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失效。
当离婚协议失效后,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法院在处理财产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