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后未判决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做法。一是耐心等待。离婚案件从开庭到判决需要一定时间,法律对审理期限有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需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
二是与法官沟通。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联系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比如询问案件是否存在鉴定、评估等影响判决时间的事项,以及预计的判决时间。但要注意沟通的方式和时间,避免过度打扰法官正常工作。
三是准备补充材料。如果在等待判决期间,当事人发现了新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者情况,可以及时整理并提交给法院。例如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财产的新线索,可准备相关材料提交,以便法院更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
四是做好心理调适。未判决的这段时间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焦虑和不安,要学会调整心态,理性看待诉讼过程。也可以提前考虑判决结果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做好应对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有明确的程序和期限要求。之所以规定审理期限,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需要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进行审查和判断,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严谨的工作。当事人与法官沟通、提交补充材料等行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助于法院更准确地查明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而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也是保障自身知情权的体现。整个过程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当事人应遵循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