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修完就面临离婚,需要处理多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装修部分财产的分割以及其他离婚相关事宜。
若装修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且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装修部分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出资装修,装修费用可以视为附合的添附行为,离婚时,出资装修的一方可获得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装修的现有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装修也使用共同财产,在分割房屋时,装修价值一般会与房屋整体一并考虑。可以通过协商,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除了装修财产分割,还需处理其他方面。比如子女抚养问题,若有子女,需确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方式、金额等。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还有夫妻共同债务问题,需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和分担方式。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建议双方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情绪化的冲突。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装修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产权证明等,以便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对于装修财产分割,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应遵循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子女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离婚过程中,需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