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弟弟有外心非要离婚时,可以考虑以下做法。
可以尝试与弟弟沟通,了解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和感受。向他说明婚姻的责任和义务,提醒他离婚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比如对孩子(如果有)的成长、家庭财产的分割、社会声誉等方面。也可以询问他对婚姻不满的具体原因,是否有解决的可能。
如果弟弟是因为所谓的“外心”而想离婚,可以尝试让他冷静一段时间,避免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决定。建议他与所谓的“新感情对象”保持一定距离,重新审视自己和妻子之间的感情。
如果弟弟和弟媳之间存在矛盾,可以尝试组织家庭会议,让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交流,把问题摊开来说,看看是否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也可以邀请一些有威望的长辈来参与调解,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如果弟弟坚持要离婚,要让他了解离婚的法律程序和后果。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进行公平分割,如果弟弟存在过错(有外心属于过错情形),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要提醒他考虑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孩子还小,离婚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
如果双方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可以建议他们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这样程序相对简单,对双方的伤害也会小一些。如果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过程也会相对复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弟弟有外心与他人同居,属于上述法定准予离婚情形之一。
在财产分割方面,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弟弟有外心属于过错方,弟媳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权,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