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丈夫不工作啃老而想要离婚,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处理:
1. 协商离婚:可以先尝试与丈夫进行沟通,表明自己对于他不工作啃老这种行为的不满以及想要离婚的意愿。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 诉讼离婚: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丈夫不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丈夫不工作啃老这种行为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进行阐述。例如,可以提供丈夫长期不工作的证明、家庭经济依赖老人资助的证据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3.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丈夫不工作啃老,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对女方适当倾斜。如果有子女,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虽然丈夫不工作啃老不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情形,但可以作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法院综合判断。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体现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