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在外地打工,你想离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若选择协议离婚,你和老公需要就离婚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使老公在外地打工,在他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他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回来与你一起办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如果老公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即你老公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你老公在外地打工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该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你需要到该地法院起诉。你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会通过合法方式向你老公送达诉讼文书,即使他在外地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赋予了当事人诉讼离婚的权利,同时规定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和判决离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