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婚想要女儿,可通过以下方式争取。若双方能就女儿抚养权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争取女儿抚养权。
为增加获得女儿抚养权的几率,女方可从以下方面准备:一是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表明有能力为女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二是突出女儿随自己生活更有利成长,例如女儿长期由女方照顾,与女方感情深厚;女儿的生活习惯、学习环境等与女方紧密相关,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三是若女儿年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可让女儿表达愿意随女方生活的想法。
还需注意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女儿的证据,如男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等)、存在暴力行为、有严重疾病等,这些情况可能影响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女方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女儿更有利于其成长,法院判决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法律也保障了子女的意愿表达权,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