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经常吵架并不一定要选择离婚,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办法。
第一,尝试沟通解决。找一个双方都心平气和的时间,坐下来好好交流。在交流过程中,要耐心倾听对方的想法和感受,表达自己的需求和不满时,注意语气和方式,避免再次引发争吵。比如可以使用“我觉得”“我希望”等表达方式,而不是指责对方。
第二,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夫妻双方自己无法有效沟通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婚姻咨询师或心理专家的帮助。他们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夫妻分析问题的根源,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
第三,回忆美好时光。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回忆过去的美好经历,比如恋爱时的甜蜜瞬间、共同度过的困难时刻等。这有助于唤起彼此之间的感情,增进夫妻之间的亲密感。
第四,如果经过各种努力,双方仍然觉得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决定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