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象因吵架提出想离婚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 冷静情绪:在双方情绪都激动的当下,不要急于做出回应或决定。先让彼此冷静下来,避免在气头上说出更多伤人的话,做出冲动的决定。可以选择暂时分开一会儿,比如一方去朋友家借住一晚,等双方情绪平复后再进行沟通。
2. 主动沟通:主动与对象进行深入的交流,倾听对方内心的想法和不满。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也要理解对方在吵架中所受到的伤害。例如,约个安静的地方,像公园的长椅或者温馨的咖啡馆,敞开心扉地谈一谈,了解对方想离婚是一时气话,还是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
3. 解决矛盾:针对吵架的原因,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是因为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就一起制定合理的理财计划;如果是家庭琐事,可以明确分工,共同承担家务。要让对方看到你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
4. 寻求帮助:如果自己无法解决双方的矛盾,可以寻求家人、朋友或者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帮助。他们可能会从旁观者的角度提供一些客观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5. 回顾美好:一起回忆过去相处的美好时光,比如恋爱时的浪漫瞬间、共同度过的困难时刻等,唤起彼此之间的感情和对婚姻的珍惜。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经过冷静思考后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