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1年已经是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了,如果目前在生活中因为和前夫的一些事情产生困扰,以下是不同情况的应对办法。
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离婚21年后通常已过了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但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且在你发现这些情况的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子女抚养方面,若孩子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变更等问题。但如果涉及孩子的赡养、继承等问题,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即便父母离婚多年,这一义务也不会改变。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若前夫在离婚后有损害你名誉等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若对方拒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要是存在债务纠纷,离婚时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一般按照分割协议执行。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双方的承担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诉讼时效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在子女赡养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对于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债务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些法律规定为解决和前夫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