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长期不同意离婚,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当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步,准备诉讼材料。你需要撰写离婚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材料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子女身份信息等。
第二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需要向老公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向你送达立案通知书,同时向老公送达起诉状副本。
第三步,参加庭审。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你需要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老公会进行答辩,双方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来认定事实。
第四步,等待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法律规定为诉讼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引,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