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存在一方不应诉的情况。若是诉讼离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起诉离婚,被告第一次不应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因为离婚案件须先进行调解,若被告不出庭,法院难以查清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通常会给予双方冷静期。
若原告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仍不应诉,法院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还是可以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大问题,且被告不出庭就无法查明事实的,法院也可能会采取拘传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为法院在被告不应诉时进行缺席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拖延或不配合而使案件久拖不决,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拘传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是为了确保某些案件能够全面、准确地查明事实,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处理被告不应诉的情况,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