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现任妻子离婚怎么办

如果丈夫要与现任妻子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以下为你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夫妻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协商分割方案)、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丈夫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妻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妻子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包括调解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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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赋予了夫妻一方在无法协议离婚时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同时明确了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自由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