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留学生的老婆想要离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处理。
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协议离婚。由于一方为留学生,情况相对复杂。若双方都在国内,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若留学生一方在国外,可能无法亲自回国办理,有些地区允许在国外的一方通过使领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离婚登记的相关公证手续,但并非所有地区都接受这种方式,具体要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如果国内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在国外的被告。送达方式可能包括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等。若被告在国外,其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若被告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送达等程序。对于离婚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在国外,国内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时,国内法院有管辖权。法律对涉外送达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留学生离婚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