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不肯离婚,而你坚持要离,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以下是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1. 准备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需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证据材料方面,若涉及感情破裂的情况,像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需准备相应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戒毒所证明等;若涉及财产分割,要准备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
2.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法院受理: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4. 审理阶段:立案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5. 判决结果: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若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是法律赋予夫妻一方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情况下的合法权利救济途径,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婚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