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为装修引发父母吵架进而导致夫妻离婚时,可以参考以下建议来处理:
若双方都有和平解决问题、挽回婚姻的意愿,夫妻二人应先进行深入且坦诚的沟通。双方需要静下心来,倾听彼此在装修过程中的感受和想法,找出矛盾的根源。比如是装修风格、预算安排还是与父母的沟通方式上出现了问题。对于因父母参与装修而产生的矛盾,夫妻要一起商量如何平衡与父母的关系,明确在装修及家庭事务中各自父母的参与程度和界限,避免父母过度干涉影响夫妻感情。
如果沟通后发现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双方决定协议离婚。那么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对于子女,要考虑其意愿和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因素,确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方式。财产方面,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装修涉及的费用和资产,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装修期间激烈争吵的记录、分居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也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准予离婚的条件,保障了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子女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