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协议离婚。虽然男方失联,但从理论上还是存在这种可能,若男方在某一时刻出现且愿意离婚,双方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不过鉴于男方失联的情况,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这是在男方失联情况下较为可行的办法。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立案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男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即使男方不出庭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因男方失联导致夫妻分居满两年,或者有其他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是协议离婚的法律依据,不过由于男方失联,很难满足双方共同申请等程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男方失联的情况下,虽然未宣告失踪,但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程序保障诉讼的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女方在男方失联时通过诉讼离婚是有法律程序保障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