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房子没了该怎么办

男子离婚房子没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是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房产进行了约定,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通常需要按照协议执行。若男子认为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或变更的法定情形。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对房产进行了判决,男子若对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提起上诉。若判决已生效,男子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通过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权益,但申请再审需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

若男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有出资等情况,但未获得相应权益,要积极收集出资凭证、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自己对房产的贡献,为可能的维权提供支持。若男子离婚后没有居住场所,经济困难,可与对方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如要求暂住原房屋一段时间等,若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出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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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这为男子在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上诉和再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些程序保障了当事人在诉讼离婚中对判决结果有异议时的维权权利。《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为离婚后生活困难的男子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