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家婆而选择离婚后,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若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离婚是一个重大的生活转变,可能会带来各种复杂的情绪,如失落、解脱等。要给自己时间和空间去接受这个现实,通过运动、旅游、与朋友聚会等方式缓解压力,让自己的心情逐渐平复。
在财产和子女方面,若离婚时已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协议,双方应按照协议执行。若发现对方在财产分割时有隐瞒、转移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行使探望权。
重新规划生活也很重要。可以专注于自我提升,学习新的技能,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经济条件。也可以拓展社交圈子,结交新的朋友,说不定能遇到更适合自己的伴侣。
如果还未办理离婚手续,只是有离婚的想法,建议先尝试与丈夫沟通,把自己的感受和困扰告诉他,共同探讨解决办法,看是否能通过改善与家婆的相处模式来缓解矛盾。比如,尝试分开居住,减少与家婆的直接接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尽量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处理问题,避免情绪化的决策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