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跟人撞衫这种情况通常不需要进行赔偿。撞衫只是一种巧合,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需要赔偿的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
一般来说,服装的选择是个人的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利穿着自己喜欢的衣物。除非撞衫这件事导致了某些特定的、明确的损失,例如因为撞衫而错失了重要的商业机会、导致了工作上的实质性损失等,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在法律层面,赔偿通常是基于一方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且这种损害是由可归责于侵权方的行为导致的。而单纯的撞衫行为本身并不具备这些法律构成要件。它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法定权利,也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中撞衫不产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