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关闭但不按法律进行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达您的合法权益和赔偿要求,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以证明您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以及企业未依法赔偿的事实。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关闭时,应当依法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企业不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劳动者有权通过上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