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递员将快递丢失,赔偿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看是否有保价。如果寄件人对快递进行了保价,那么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快递公司一般会根据快递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通常会按照所收取资费的倍数来赔偿,但赔偿金额通常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再次,消费者可以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赔偿问题。最后,如果损失较大,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此外,《快递暂行条例》也对快递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消费者在遇到快递丢失的情况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