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租屋受潮,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要明确受潮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比如防水层损坏、管道漏水等,房东应当承担维修和赔偿的责任。
如果受潮是由于租客的不当使用,比如长时间不关窗导致雨水进入、过度用水造成积水等,那么租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确定责任方后,如果租客的物品因为受潮而损坏,租客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损失的计算通常包括物品的价值减损、维修费用等。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房东有义务提供符合正常使用条件的房屋给租客。《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受潮,房东违反了这一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租客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租客在租赁期间也有合理使用和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如果是租客的过错导致受潮,租客则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