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救治并报告工伤。受伤员工应尽快接受医疗救治,并确保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工伤。
进行工伤认定。员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次,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单位未购买社保,所以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社保是违法行为,不能因此免除其对工伤员工的赔偿责任。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使单位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工伤员工仍有权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