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出警时撞到人,赔偿方式和普通交通事故类似,但也有其特殊之处。首先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如果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可能会减轻其责任。但如果是因为警车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还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伤残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如果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且受害人存在过错,可能会减轻警车一方的责任。但如果警车存在过错,比如超速、违规驾驶等,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赔偿的具体标准和范围,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全面、合理的赔偿。同时,在处理此类事故时,还需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和警察执行公务的特殊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被忽视或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