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购买到了过期图书,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争取赔偿:
保留好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以及过期图书的原物。然后,尽快找到出售该图书的商家,向其说明情况,要求退货并赔偿。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拨打 12315 热线进行举报。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出售过期图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商家明知是过期图书仍出售,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