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十年前被打,现在想要寻求赔偿,会面临一些困难。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在被打后的这十年内,您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曾经承诺给予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重新计算。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例如书面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
在赔偿方面,需要考虑您所受到的伤害程度,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损害。如果造成了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赔偿的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被打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能够证明诉讼时效未过或者存在中断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同时,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