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疫情原因快递丢件但快递公司不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所有与快递相关的证据,包括快递单号、发货凭证、物品价值证明、与快递公司沟通的记录等。
然后,向快递公司的客服部门进行正式投诉,清晰陈述您的情况和诉求,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快递公司客服处理结果仍不满意,您可以向当地的邮政管理部门投诉。邮政管理部门对于快递行业有监管职责,他们的介入可能会促使快递公司重视并解决问题。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咨询并寻求帮助,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用户的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疫情虽然可能是特殊情况,但不能成为快递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绝对理由。快递公司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对因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快递丢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