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工作中骨折后又上班了,赔偿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骨折是否属于工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包括治疗骨折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需要凭借医疗票据进行报销。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受伤治疗和恢复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补助金: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会按照相应的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获得这两项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