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被认定为十级伤残,但单位拒绝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应得的赔偿。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并督促单位履行赔偿义务。
同时,您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医疗费用票据等。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您还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劳动者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机构。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重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事实以及损失情况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