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撤店公司不给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达您认为应该获得赔偿的诉求以及依据,尝试通过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流水、公司撤店的相关通知或文件等,以证明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撤店导致您权益受损的事实。
然后,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并帮助您解决问题。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要充分陈述您的主张和证据,等待仲裁结果。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撤店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决策变化,如果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